《老伴去世后,老太太将儿子、女儿告上法庭!》
案件详情:
原告:张某女
原告代理人: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王艳律师
被告1:赵某男
被告2:赵某女
原告诉求: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其与去世丈夫购买的房产一套。
案件经过:原告与被告1系母子、与被告2系母女关系,原告的丈夫于一年前因病去世。被告1在父亲去世前以及父亲去世后,对父母不尽孝道,致使父母在年迈时无人照料,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在养老院度过了自己的晚年,但是老父亲未来得及留下遗言便去世了。后,原告想卖掉和老伴购买的位于兖州区的一套房屋,但是被告1不配合办理房屋手续。原告需要卖掉房屋交纳在养老院的生活费用,无奈,只能提起诉讼。
审理查明:被告1在父亲生前对父亲极少履行赡养义务,对于年迈的母亲更是不照料,导致两为老人在年老后,只能委身于养老院。
案件结果:庭审中,作为原告的代理人,我将原告这些年的遭遇、痛心陈述殆尽,对被告1的行为从情理上以及法律上进行分析,要求被告1对于遗产应当不分或者少分,最后被告1痛哭流涕,对自己行为很是后悔,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会永远留存在被告1心中,同时,面对老母亲的指责,他无颜再争取遗产,于是主动放弃了继承权,案件的结果超出了我的逾期,作为原告不仅获得了经济上的胜利,如果能从本次案件与儿子重新建立和睦的关系,是更大的收获。
《老伴去世后,老太太将儿子、女儿告上法庭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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