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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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聚焦】济宁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“法德同修”师承制度首次在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举行

    发布时间:2021-11-3    本文被阅读 2162 次
    导读:【聚焦】济宁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“法德同修”师承制度首次在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举行师承教育薪火相传、生生不息。师承作为千百年来中国人才培养的有效模式,在传承律师办案思想、出庭经验和专业技能方面一直发挥着不

    【聚焦】济宁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“法德同修”师承制度首次在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举行

    师承教育薪火相传、生生不息。师承作为千百年来中国人才培养的有效模式,在传承律师办案思想、出庭经验和专业技能方面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济宁市律协高度重视青年律师教育工作,通过“新时代师承”的工作方式,共促共建我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“法德同修”新时代师承青年律师培养工作机制,实现政治素质高、执业经验丰富、业务能力强的资深律师担任实习人员的指导律师,从而帮助和支持青年律师健康成长,培训一批高素质青年法律人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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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1年5月30日,济宁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“法德同修”师承制度首次在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。济宁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程卫华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芳、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维峰、指导老师、实习人员等律师出席仪式,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王建国主持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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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主持人王建国书记进行讲话,并宣读师承职责。

    (一)指导律师的职责:

    1.对实习人员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;

    2.指导实习人员学习掌握律师执业管理规定;

    3.指导实习人员学习掌握律师业务规则;

    4.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执业基本技能训练;

    5.监督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,定期记录并作出评估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;

    6.在实习结束时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业务素质、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出具考评意见。

           (二)实习人员的职责:

    1.积极履行律师协会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的要求;

    2.完成省市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项目;

    3.在实习期间完成整理案卷归档、签订代理合同、接待当事人、处理法律事务等相关实务训练项目;

    4.自觉遵守《律师执业道德基本准则》和《山东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    主持人王建国书记宣布“法德同修”师承见证仪式开始。

    01指导老师:鹿海涛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实习人员:李璇

    02指导老师:鹿海涛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实习人员:王腾飞

    03指导老师:张维峰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实习人员:周光祖

    04指导老师:陆书信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实习人员:潘迪同

    05指导老师:孙艳国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实习人员:何江宁

    指导律师代表鹿海涛主任从正衣冠、朝起早、传不习乎三方面进行解读;实习人员代表李璇进行表态发言。

    指导律师代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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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实习人员代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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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济宁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程卫华科长发表讲话。一富有创新精神,通过传帮带,带动青年律师的培养,带领他们以创新方式拓展新兴业务领域。二具备责任意识,是责任也是一种荣幸,到了退休的时候,看着一摞“法德同修”师承证书,很有成就感,但是教不严师之惰,所以要有责任意识。三创立品牌意识,品牌的创建是一个过程,是需要积累和沉淀,品牌的价值实际上取决于客户对产品的认知程度。认知程度越深,品牌价值越高,带来的收益越大。

    济宁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程卫华

    “法治兴则国兴”,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, 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律师队伍离不开年轻律师的加入和成长,近年来,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青年律师队伍建设,而实习人员是注入律师事务所的新鲜血液来源,也是律师事务所壮大发展的强根之基、创业之源。针对目前实习人员在申请律师执业阶段遇到的瓶颈和困境,为更好的帮扶实习人员的学习与成长,结合自身实际,实行“法德同修”师承制试点工作。从而打造我市律师队伍的传帮带培养机制,积极为济宁律师队伍培育储存后备、中坚力量

    百年大计,教育为本,人才兴则事业兴。让我们一起携手同行,敬师爱生,教学相长,用新时代师承制谱写我市律师行业队伍建设新篇章。

    编辑:黄晴晴

    审核:张维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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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电话:0537---22160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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